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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通知公告    
公共基础学院关于开展2022/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督导评教活动的通知
2022-10-17   审核人:   (点击: )

公共基础学院全体教师:

      为加强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,进一步深化内涵建设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公共基础学院启动2022/2023学年度第学期督导评教活动。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学院教学督导组:

 刘志梅

副组长:陈艳

 周祎、汪光胜、王萱、蔡传军、贾小青马新生、胡明吴思士

田晓娟、王薇平、朱兴伟、刘爽、吴小红、童绪军、吴俊、徐辉、孙珂、颜荣

 代宁

二、督导时间:

2022/2023学年度第学期

三、督导要求:

严格落实“学院/教研室负责人-院级督导员-同行教师”三级督导听课制,形成“制度—执行—反馈—整改”教学诊断闭环管理,确保教学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到实处,全面准确掌握教学动态,扎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。

1学院教学督导组组长全面负责学院教学督导工作,各成员配合组长具体落实教学督导工作。

2. 学院院长、教研室主任随机推门听课。

3. 院级督导安排:每次由位督导教师参与听课,位督导员尽量选择具有人文/英语/心理/计算机/体育中三个不同的学科背景,且至少有一位为被听课教师的同一科目老师。

4. 对照“双基”要求,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专兼职老师(含外聘教师)的日常教学督导工作,负责完成本教研室同行评教和交流性听课的安排。

5.教学秘书协助学院院长做好教学督导各项工作。

6.学院督导组听评课按学院制订的听课计划进行,听课不得事先通知教师本人,不得随意缺堂,并提前5分钟到达听课地点或者进入线上课堂。听课评议必须真实公正,听课记录表需认真填写规范。

7. 学院督导组成员每次听课结束后,以听课小组为单位将听课记录交至秘书统一管理。对于督导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给督导组秘书处,由秘书处及时反馈给被听课教师,以期切实提高教师教学水平。

四、督导内容:

对照“双基示范”建设要求,着重督导:

1教师和学生是否有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,教师是否按要求办理调、代、停课手续。

2教师是否带教学材料(包括教材、授课计划、教案及课件等)。

3、教师教风、教态、教学水平、教学效果、课程思政落实情况。

五、评分原则:

以《安徽医专听课(理论教学)评议记录表》和《安徽医专听课(实践教学)评议记录表》评分细则为依据对老师课堂教学进行评分。



公共基础学院

 二〇二十八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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