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基础学院全体教师:
为加强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,进一步深化内涵建设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公共基础学院自2021年8月30日启动2021/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督导评教活动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学院教学督导组:
组 长:刘志梅
成 员:高灼荣、吴小红、周祎、李静、汪光胜、陈艳、蔡传军、程洁、刘爽、童绪军、徐辉、孙珂、颜荣、朱兴伟、王东亮、吴思士、张玉、王萱、田晓娟、王薇平
秘 书:张晓
二、督导时间:
2021年8月30日至本学期结束
三、督导要求:
1.督导组组长全面负责学院教学督导工作,各成员配合组长具体落实教学督导工作。
2.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专兼职老师(含外聘教师)的日常教学督导工作,负责完成本教研室同行评教和交流性听课的安排。
3.教学秘书协助学院院长做好教学督导各项工作。
4.学院督导组听评课按学院制订的听课计划进行,听课不得事先通知教师本人,不得随意缺堂,并提前5分钟到达听课地点或者进入线上课堂。听课评议必须真实公正,听课记录表需认真填写规范。
5.学院督导组成员每次听课结束后,以听课小组为单位将听课记录交至秘书统一管理。对于督导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给督导组秘书处,由秘书处及时反馈给被听课教师,以期切实提高教师教学水平。
6.秘书要对每天督导情况进行记录,对每周督导工作进行总结,并根据学校2020级学生秋季学期1-2周教学督导要求,每周末将本周在线教学运行与督导情况报教务处。
四、督导内容:
对照“双基示范”建设要求,着重督导:
1、教师和学生是否有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,教师是否按要求办理调、代、停课手续。
2、教师是否带教学材料(包括教材、授课计划、教案及课件等)。
3、教师教风、教态、教学水平、教学效果、课程思政落实情况。
五、评分原则
以《安徽医专听课(理论教学)评议记录表》和《安徽医专听课(实践教学)评议记录表》评分细则为依据对老师课堂教学进行评分。
公共基础学院
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